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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S间接参与者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成为间接参与者的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暂行规则》第八条规定,申请成为间接参与者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2)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指定的机构;

      (3)支持该机构在其境内的业务集中处理;

      (4)符合该机构所在地人民币业务的相关要求;

      (5)具有健全的业务和系统管理制度;

    2、申请成为间接参与者的机构可以与多少家直接参与者建立代理关系?

        为了鼓励直接参与者为间接参与者提供更好的服务,CIPS的业务规则和系统功能均支持一个间接参与者与多个直接参与者建立业务关系。

      3、申请时需要向CIPS运营机构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业务操作指引》,申请机构需委托其指定的一个直接参与者向运营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参与者资格申请表》和《参与者信息申报及变更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应当出具营业执照和金融许可证的复印件。法人指定的接入CIPS的机构

        还需出具其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原件。

            申请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法人机构的,应当出具当地权威机构颁布的本地注册相关文件复印件、授权签字样本、授权签字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人指定的接入CIPS的机构需出具其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原件,授权签字样本、授权签字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提交申请的直接参与者的单位公章。

        4、提交材料后,多久可以收到CIPS运营机构的回复?

            CIPS运营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于30天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情况书面告知提交申请的直接参与者。直接参与者应当及时通知申请机构。

          5、申请机构收到CIPS运营机构回复后,何时可以正式开始通过CIPS收发业务?

              对符合加入条件的申请机构,运营机构准确完成新增间接参与者系统设置,包括建立CIPS行号、设定生效日期等。

              该间接参与者加入将于指定日期自动生效。

              生效日期前系统广播通知所有直接参与者。

            附件:参与者资格申请表(中英文).docx

                      参与者信息申报及变更表(中英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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